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科研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分站的区内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入驻单位: (一)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浦东新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 (二)企业的研究项目能够突出“两重一基”,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有利于促进“产、学、研、用”融合发展; (三)具有一定科研实力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凡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的企业,获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承担区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荣获区级以上荣誉及奖励情况的企业可优先入驻基地。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需登录浦东·博新湾(https://bxw.pdrcfw.com),进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申报页面,点击 “在线申请”,用法人一证通登录申报系统,企业首次申请项目应填写《申请入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已授牌的基地入驻单位需申报新一轮科研项目的应填写《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申报表》。为便于组织专家评审推荐,需要上传相关电子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佐证材料明等(pdf格式)。 (二)申报项目初审通过后,由上海交大科技园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确定“揭榜领题”项目名单,向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发布,并组织开展企业和博士生的项目对接。 (三)首次立项成功的企业,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授牌“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 三、配套政策 (一)资金资助 根据《浦东新区关于支持博士后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给予以下配套资助: 1、入驻资助 新入驻的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分两次给予20万资助。 2、博士后科研创新资助 对基地入驻单位开展的博士后创新实践项目,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资助;如基地入驻单位经认定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浦东新区重点产业,资助标准提高为每个项目6万元。 3、博士后日常生活补贴 对进入基地入驻单位全职从事项目研究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日常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其中获得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专业博士学位的博士后,补贴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20万元。对基地入驻单位的在站研发型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日常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另,入驻单位若满足海外博士后引才奖励条件的,按照每人次10万元给予资金奖励,每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安居保障 按照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基地入驻单位全职从事项目研究的博士后人才,提供一定年限的租房补贴。 (三)人才政策 对考核评估合格的入驻单位,区人社局向市、区相关部门推荐优先纳入上海市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和浦东新区重点单位范围。 四、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王老师 021-58601231 邱老师 021-58601233 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刘老师 1531756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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