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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申办材料

  1、《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兴办企业申请表》1份 ;
  2、《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兴办企业登记表》1份(需贴1寸免冠照片1张);
  3、承诺书1份;
  4、护照(已加入外国籍者须提交原从中国出国证明);
  5、国外最高学位证书;
  6、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回国留学人员证明》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7、国(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申办内资性质不需提交);
  8、国内居民身份证(已加入外国籍者不需提交);
  9、营业执照;
  10、投资资金证明;
  11、授权委托书:如申请人本人因故未能前来,可书面授权委托;被授权委托人需持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需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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