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查询
窗口受理动态
表格下载
  • 分居调沪
  • 职称评审
  • 事业单位聘用登记
  • 海外人才居住证
  • 留学生创业资助
  • 人才项目申报
  • 动态发布
  • 案例精选
  • 公示名单
问:居转户政策的适用对象是?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适用居转户政策。非注册在本市企业的在沪办事处、部门,未实际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未在沪缴纳企业税的在沪分公司等,不属于居转户政策适用范围。
关于我们联络我们友情链接加入收藏夹   
联系电话:021-58603333 投诉电话:021-58602628;我来说两句
© 2015-现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06370号-3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04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