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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工作单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以下手续需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内由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工作单位,由用人单位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基本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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