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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请问我的社保已经交够六个月了,其中一个月是补缴,但显示截至上月累计缴费五个月,这样可以办居住证吗?
答: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2017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公布) 第九条(申办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根据第五条(居住登记):“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你可具体咨询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府规〔2022〕21号 )第一章 第二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上海市居住证办结后,如你需要办理积分的,根据第四章 第十三条(积分申请):“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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