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查询
窗口受理动态
表格下载
  • 分居调沪
  • 职称评审
  • 事业单位聘用登记
  • 海外人才居住证
  • 留学生创业资助
  • 人才项目申报
  • 动态发布
  • 案例精选
  • 公示名单
动态发布

关于浦东新区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73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今年继续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本区推荐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具有上海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区所属单位(区属事业单位、区属非公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含基础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选拔数量
  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以及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
  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按程序推荐,可不占控制指标。
  对此次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一线人员原则上指援鄂人员)
入选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优先推荐。
  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选拔工作要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以及本市“五个中心”建设,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先进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国家和本市重点产业领域,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切实将那些长期辛苦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且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上来。
  (二)按时申报。
  各单位要抓紧开展相应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3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
  1)“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政府特贴情况表》2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由人选个人至东方智辰网站下载安装并填写、打印)。
  2)能证明《政府特贴情况表》中“代表论著”、“获奖情况”及其它事项的相关材料复印件2份(需要核验原件,具体清单见附件2)。
  3)《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一览表》2份。《一览表》内所有内容须与附件材料原件核实一致。
  以上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附件盖骑缝章。
  2、电子文件

  1)《政府特贴情况表》生成的RPU文件:个人填写并打印《政府特贴情况表》后(“考核情况”和“跟踪标记”不需填写),点击“生成报送”,自动生成RPU后缀的文件(请以“推荐部门/区+本人姓名”命名,如“浦东XX.RPU”)
  2)《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一览表》(EXCEL表,见附件1,可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职称专家-专家工作”中下载)
  3、报送方式
  电子材料发送至:pdrcgaojy@163.com;书面材料报送至:环科路999弄4号楼103室人才交流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部,附件材料需要核验原件。
  申报咨询电话:高老师  58601302
               徐老师  58601231
  注:请认真填报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库文件准确无误。填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致电东方智辰软件公司010-83065045、83065046、83065047。

附件:1.  2020年享受政府特贴人员申报一览表
   2.  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附件2
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1.附件材料与《政府特贴情况表》分开装订。《政府特贴情况表》用A4纸双面打印;
  2.附件材料按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及奖项证书、近年来发表的本人主要论文、论著(封面、封底)、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企业单位及个人纳税证明材料、其它的顺序进行装订,并编制目录;
  3.附件材料用订书机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塑封等方式;
  4.材料用信封或档案袋装袋,信封上用签字笔写清单位和姓名。
  5.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需盖骑缝章。
关于我们联络我们友情链接加入收藏夹   
联系电话:021-58603333 投诉电话:021-58602628;我来说两句
© 2015-现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06370号-3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0473号